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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空缺中层副职岗位自荐和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1日 15:47  



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根据《淮阴工学院2023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空缺中层副职岗位自荐和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1.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

2.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

3.纪委办公室副主任(1);

4.发展规划处副处长(1);

5.科学技术处副处长、技术转移中心(协同创新办公室)副主任(1);

6.高教所副所长、学报编辑部副主任(1);

7.后勤管理处副处长(1);

8.工会副主席(1);

9.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1);

10.交通工程学院副院长(1);

11.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1);

12.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

13.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

14.设计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1)。

二、推荐范围

在本部门、单位符合《实施方案》中提任中层副职基本资格与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自荐和组织推荐。

三、推荐程序

1.个人自荐。对照《实施方案》中提任中层副职的基本资格与条件,个人填写《2023年空缺中层副职岗位自荐和组织推荐表》(附件1),自荐岗位最多不超过2个,填写后交所在二级党组织或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校党委工作要求,现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自荐岗位须为学生工作副书记

2.组织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对自荐人选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后,综合考虑政治素质、能力特长、工作业绩、人岗相适等情况,择优进行组织推荐,同时填写《2023年空缺中层副职岗位自荐和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内邮箱hyitzzb@hyit.edu.cn。如组织推荐超过1人,需在汇总表中进行排序。

请于4月13日(星期四)15:00前将材料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翔宇楼421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空缺中层副职岗位自荐和组织推荐表

2.2023年空缺中层副职岗位自荐和组织推荐汇总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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