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拟对周群华等4名中层干部进行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至2023年11月任职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试用期内中层干部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工作总结(11月13日前)
试用期满中层干部根据岗位职责,全面总结试用期内履职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认真撰写试用期满述职报告(3000字以内),并填写《淮阴工学院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所有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于11月5日下班前将述职报告和考核登记表电子稿发送至党委组织部校内邮箱hyitzzb@hyit.edu.cn。
2.述职测评(11月15日前)
机关党委范围任职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在其所在党支部参加述职和民主测评,其他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在所在二级党组织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3.听取意见(11月16日前)
考核工作组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主要听取对考核对象试用期内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机关党委范围任职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在其所在党支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他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在所在二级党组织进行个别谈话。参加谈话的人员不少于15人,范围包括:中层干部所在党支部或二级党组织成员、业务密切相关人员。
党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向校纪委机关征求考核对象廉政意见。
4.考核组研究初定(11月17日前)
考核工作组根据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情况撰写考核意见,并填入附件2“考核意见”栏内,将试用期满中层干部个人述职报告纸质材料、考核登记表、民主测评票、谈话记录汇总后交党委组织部集中归档。
5.学校研究确定(11月20日前)
根据各考核组意见,党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进行研究,拟定初步意见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正式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考核不称职的,免除试用职务,按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述职会议、民主测评和听取意见具体时间安排由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党组织协商确定。在校党委领导下,党委组织部选派考核组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负责述职会议、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组织工作。
2.为保证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校纪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接待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纪委机关电话:83591013,电子邮箱:jiwei@hyit.com;组织部电话:83591102,电子邮箱:hyitzzb@hyit.edu.cn。
3.其他未尽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近期任职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名单
2.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
近期任职试用期满中层干部名单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备注 |
1 |
周群华 |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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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敏 |
图书馆副馆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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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宇翼 |
科学技术处副处长、技术转移中心(协同创新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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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吴妹 |
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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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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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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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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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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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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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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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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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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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总 结 |
年 月 日 |
民主测评情况 |
测评人数 |
有效票 |
胜任 |
基本胜任 |
不胜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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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意见 |
考核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党委组织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1月2日印发 |